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 《执业医师法》第14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使用虚假医师资格或伪造医疗文件行医
- 被吊销执业证书期间继续行医
- 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或范围行医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损伤、使用假药/不符合标准医疗器械、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仍非法行医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