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邮寄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构成此罪的将视情节轻重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该罪名主要打击为毒品生产提供原料的犯罪行为,强调对毒品源头治理。司法实践中需注意区分制毒物品与毒品本身的法律界定,同时关注主观明知要件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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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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