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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
债权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需提交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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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审查
管理人收到申报后30日内审查确认,对异议债权可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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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确认
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方具备分配资格,未获确认的债权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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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债权处理
劳动债权、税收债权等优先债权需单独列示,并按法定顺序清偿。
债权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需提交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据。
管理人收到申报后30日内审查确认,对异议债权可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方具备分配资格,未获确认的债权可提起诉讼。
劳动债权、税收债权等优先债权需单独列示,并按法定顺序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