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启动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申请阶段:由债权人、债务人(公司)或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
  2. 提交材料:包括破产申请书、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证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文件。
  3. 法院审查:法院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特殊情况可延长15日。
  4. 受理公告:法院裁定受理后,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通知已知债权人,同时发布公告。
  5. 指定管理人:法院在裁定受理时同步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和事务。

整个流程需严格遵循《企业破产法》规定,通常耗时3-6个月,复杂案件可能延长。

点赞(0)
法务客服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