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分摊顺序如下:

  1. 破产费用优先清偿:包括破产案件诉讼费、管理人报酬等
  2. 共益债务次之清偿:包括为债权人共同利益产生的债务
  3. 两者均需随时支付,不足时按比例清偿

特殊情形: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时,法院应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点赞(0)
法务客服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