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采取以下追缴措施:
- 催告程序:公司或其他股东应书面催告违约股东在合理期限内补足出资。
- 股东会决议:经催告仍未缴纳的,可通过股东会决议限制其利润分配、表决权等权利。
- 司法救济: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 连带责任:发起人股东对未缴足出资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可向其追偿。
注:具体程序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等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采取以下追缴措施:
注:具体程序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