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承租人可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

该原则源于《合同法》第229条,核心是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所有权变动影响租赁关系的稳定性。其适用需满足三个条件:

  1. 租赁合同在所有权转移前已成立并生效
  2. 租赁物已实际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
  3. 所有权变动发生在租赁期间内

典型场景如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新房东不得要求租客搬离或变更原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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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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