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以物抵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当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以该次拍卖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抵债。

以物抵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经两次拍卖流拍
  • 申请执行人或债权人书面同意
  • 抵债价格不低于保留价
  • 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

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后,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标的物所有权自裁定送达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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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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