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投标质疑函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通常为公示开始后7个工作日内(2022年具体时间需结合项目招标公告)。若未明确公示期,则按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