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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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 | 《招标投标法》第53条 | 中标无效,处中标金额5‰-10‰罚款;对责任人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罚款 |
虚假投标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8条 | 取消投标资格,处投标金额1%-2%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泄露标底 | 《招标投标法》第52条 | 警告,处1-1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
违规确定中标人 | 《招标投标法》第57条 | 责令改正,处中标金额5‰-10‰罚款;对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
转包或违法分包 | 《建筑法》第67条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1%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