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合伙企业法》(2018)相关规定,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如下:

  1.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以个人财产清偿合伙债务;
  2. 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同等责任,退伙人对退伙前债务仍须负责;
  4. 合伙协议可约定内部债务分担比例,但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

特殊情形: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普通合伙人全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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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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