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伙经营所欠债务的承担规则如下:

  1. 普通合伙: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偿还全部债务。
  2.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 特殊约定:合伙人内部可通过协议约定债务分担比例,但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提示:建议合伙人在协议中明确债务承担方式,并保留出资凭证、债务用途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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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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