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立清算组:合伙人会议决议解散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确定清算负责人
  • 债权申报: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资产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结业务
  • 债务清偿:按法定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税款、债务
  • 剩余财产分配:按合伙协议约定或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 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
  • 注销登记:15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并提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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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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