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276条之一的规定,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情形包括:

  •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
  • 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 数额较大(各地标准不同,通常超过3个月或累计5000-20000元以上)

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构成犯罪,用人单位直接负责人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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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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