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处罚如下:
- 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罪属于渎职犯罪,需同时满足:主体为检疫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存在过失,客观上造成法定危害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处罚如下:
该罪属于渎职犯罪,需同时满足:主体为检疫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存在过失,客观上造成法定危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