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履行股东职责,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维护权益:
- 查阅公司文件:依据《公司法》第33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
- 召开临时股东会: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 提起诉讼:针对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 申请解散公司: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 股权回购请求: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建议先通过律师函等非诉方式沟通,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注意收集股东会决议、财务报告等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