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一般不能随意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监护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民法典》第26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严重侵害子女权益),法院可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
可能丧失监护权的法定情形包括:
1. 实施严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
2. 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子女处于危困状态
3. 实施严重侵害子女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若父母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可通过协议确定监护人,或由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但需保障子女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