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恶意抢注类商标的投诉内容可包含以下要点:
- 商标在先使用证据:提供投诉方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已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材料
- 恶意抢注事实陈述:详细说明被投诉方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权利仍进行注册的行为
- 市场混淆可能性:阐述抢注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具体情形
- 权利主张依据:引用《商标法》第32条、第44条等相关法律条款
- 维权请求:明确提出撤销/无效争议商标的请求
投诉材料应包含:商标使用记录、销售凭证、广告投放证明、知名度证据等佐证材料。
针对恶意抢注类商标的投诉内容可包含以下要点:
投诉材料应包含:商标使用记录、销售凭证、广告投放证明、知名度证据等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