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流程如下:

  1. 股东会决议:企业股东会通过解散决议,并成立清算组。
  2. 清算组备案:向工商部门提交清算组成员名单备案。
  3. 公告通知: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通常45日)。
  4. 债权登记:清算组接收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核实债务。
  5. 资产清理:清查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 债务清偿:按法定顺序(职工工资→社保税费→普通债权)清偿债务。
  7. 分配剩余财产: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清偿后的剩余资产。
  8. 注销登记:完成税务注销后,向工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注:若清算中发现资不抵债,需转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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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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