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 国有土地(由使用人缴纳)
- 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 经批准开发建设的各类经济开发区土地
- 其他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税的土地
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等免税情形。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等免税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