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 国有土地(由使用人缴纳)
  • 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 经批准开发建设的各类经济开发区土地
  • 其他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税的土地

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等免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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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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