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要素 | 标准说明 |
---|---|
计算基数 | 未缴或少缴的税款金额 |
滞纳金比率 | 每日万分之五(0.05%) |
计算公式 | 滞纳金=应纳税款×0.05%×滞纳天数 |
起算时间 | 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 |
截止时间 | 实际缴纳税款当日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 |
计算要素 | 标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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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 未缴或少缴的税款金额 |
滞纳金比率 | 每日万分之五(0.05%) |
计算公式 | 滞纳金=应纳税款×0.05%×滞纳天数 |
起算时间 | 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 |
截止时间 | 实际缴纳税款当日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