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损害是指因人类活动导致环境质量下降,对生态系统、人体健康或财产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等造成的生态破坏或健康危害。
主要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
明确污染者担责原则,要求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29-1235条)
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认定标准及赔偿范围。 - 《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单行法
针对特定污染类型细化责任认定和处罚措施。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2018年)
建立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