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地通常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 被告住所地: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 合同履行地:如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可由该地法院管辖
  3. 原告住所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接受货币一方(出借人)所在地也可作为管辖地

具体适用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拨打12348司法服务热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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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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