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权是指未经肖像权人许可,擅自将其肖像用于商业广告、产品包装、企业宣传等具有直接或间接营利性质的活动中,从而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肖像权人对其肖像的专有使用权,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常见的营利性使用包括:将名人照片用于商品代言、使用普通人照片制作商业海报、在商业网站使用他人肖像吸引流量等。判断是否构成侵权需满足三个要件:1)存在使用肖像的行为 2)以营利为目的 3)未经肖像权人许可。